一、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
二、目的:
(一)落實本土教育推展,尊重多元文化,並促進社會和諧。
(二)培養本土語文聽說讀寫之基本能力,有效應用本土語文。
(三)提升欣賞本土文學作品能力,體認本土文化之精髓。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四、主辦單位:臺 中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學校: 市立中山 國中、市立潭秀國中 。
六、協辦單位:臺中市本土語文指導員及國教輔導團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小組。
七、研習對象:本市 所屬 公私立 各級學校 學生 、本市境內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 。

詳如附件